特定工廠聘僱移工申請開跑 5/15 截止
已取得資格且符合 3K 可辦理資格認定
【外勞社記者三月十八日臺北報導】為協助特定工廠增補人力,勞動部日前同意開放6千個移工配額,自3月16日起開放業者申請,為期兩個月至 5 月 15 日截止。此次適用對象為已取得主管機關核發特定工廠登記證明,或之前臨時工廠時期未聘有移工者,且同時須符合特定製程及關連行業,就可向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提出資格認定。
工業技術研究院顧問薛鑑忠提醒,若工廠還在消防、環保、水利、水保改善階段,或縣市政府尚未核定改善計畫者就不適用,需儘速完成相關作業,取得特定工廠證明後,才能利用這次機會申請聘僱移工。若為先前臨時工廠登記轉特登,且已向勞動部申聘移工,因已有可持續聘僱的機制,因此也不在這次開放的適用對象。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3 月 15 日於桃園市舉辦納管及特定工廠轉型升級輔導聯合說明會,針對此次聘僱移工作業要點進行解析,並提供改善計畫、貸款、低碳及智慧化基礎轉型補助等,方便業者運用各項輔導資源。
全臺特定工廠 8,543 家
各地方政府持續核定中
截至 1 月底止,全國已申請納管並提送工廠改善計畫的未登記工廠有 29,317 家,經地方政府審查核定者計有 10,248 家,完成工廠改善計畫審查率 38.26%。累計核准家數以彰化縣 4,649家最多,審查率 75.96%,其次為臺中市 2,197家,審查率 32.27%,其餘依序為新北市 528 家、高雄市 488 家、臺南市 368 家,以及雲林縣 344家。包含原臨時工廠轉特定工廠 7 千餘家在內,目前累計 8,543 家符合特定工廠資格,實際家數依各縣市審查進度隨時變化。
申請條件方面,須符合藍領外國人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附表五特定製程行業,特定製程認定以廠為單位,且機器設備須符合製程認定;關聯行業則以特定工廠證明文件登載的產業類別,以及公司簡介及最主要產品判定。
至於可申請移工人數,以雇主最近一年勞保平均人數乘以核配比率計算,採無條件進位,另可依需求申請外加名額。
受理截止將採一次審查
依三原則分配 6 千名額
應備文件包括申請表、設備清單、特定工廠證明文件影本、機器設備證明文件,此外還有工廠生產流程圖及平面圖,以及公司簡介、最主要產品名稱、圖片及用途說明,這兩項無固定格式,由廠商依實際狀況繪製或提供。如屬資源化產業則應另檢附相關資格文件。
收件一律採「掛號郵寄」方式,向經濟部工商 輔 導 中心 特 定工 廠申 請 移工 審 查小 組(540202 南投市省府路 4 號)。薛鑑忠表示,考量審查時效,如文件不齊全,將以公文通知限期 14 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將不予許可,提醒業者申請時留意資料是否齊備,有缺漏應期限內補件,有塗改資料應於修改處加蓋大小章,檢送影本資料需記得加蓋「與正本相符」章。
此次開放採「一次受理,一次審查」方式,受理期間結束後,工輔中心將逐案審查及分配名額。申請移工總名額超過 6 千名時,將依「廠住分離」、「2 年內未發生死亡職災」,以及「2 年內未非法聘僱移工」等三項條件進行優先核配,由工輔中心統一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