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轉中階人力 原名額可另申請新移工
【外勞社記者四月十二日臺北報導】勞動部自 111 年 4 月 30 日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截至 113 年 3 月底,已核准外國中階技術人力 2 萬 6,545 人,其中產業類計 1 萬 0,805人、社福類計 1 萬 5,740 人;勞動部強調,雇主將移工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後,除可留用優秀人力,免繳就業安定費,同時,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後,原名額還可再另行依法申請新的移工,讓雇主運用人力與經營更加彈性。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表示,因應臺灣人口結構改變,產業留才及家庭照顧需求增加,勞動部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年資符合 6 年以上且符合技術條件的資深優秀移工,雇主以產業類月薪 3.3 萬元以上、家庭類 2.4 萬元以上、機構類 2.9 萬元以上的薪資待遇僱用,可申請資深移工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
此外,雇主若衡量移工技術能力及留才意願後,僱用薪資待遇再提高至產業類月薪 3.5 萬元以上、家庭類 2.6 萬元以上、機構類 3.1 萬元以上,雇主提出申請時,可以免附外國人技術條件證明。
蘇裕國指出,根據統計,自 111 年 4 月 30 日開辦 1 年多以來,截至 113 年 3 月底,已核准外國中階技術人力 2 萬 6,545 人,其中產業類計 1 萬 805 人(製造業 1 萬 258 人、海洋漁撈 512人、農業 16 人、營造 6 人),社福類計 1 萬 5,740人(機構看護工 521 人、家庭看護工 1.5 萬人。
蘇裕國進一步指出,以申請技術資格區分,其中最多雇主願意以調高薪資免附外國人技術證明提出申請,產業類 3.5 萬元以上的申請案件占產業類整體申請案件 83.3%、家庭類 2.6萬元以上占 81.7%、機構類 3.1 萬元以上占86.5%,有效提升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後薪資待遇。
蘇裕國補充,依據國發會推估 16 至 64 歲的工作年齡人口將持續下降,也缺乏中階技術人力,除以國人就業優先外,也適度運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留下優秀外國中階人力,並將朝向2030 年留用 14 萬名外國中階技術人力的目標前進。截至 113 年 3 月底,已核准外國中階技術人力 2 萬 6,545 人,相較 112 年 3 月底同期5,376 人,申請案件已成長 3.9 倍;112 年單一年度申請案件 2 萬 457 人,已超過年度目標值一倍以上,雇主申請意願持續提升。
蘇裕國說明,雇主將移工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後,除移工薪資待遇提升,也不再有工作年限的限制,可以久留臺灣。雇主則可留用優秀人力,同時免繳就業安定費,減省雇主僱用負擔。此外,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後,原名額還可再另行依法申請新的移工,讓雇主運用人力與經營更加彈性。
他舉例,日月光公司在得知勞動部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後,即陸續將廠內現有聘僱,總計已逾百名優秀資深移工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