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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增僱員工及加薪 享減稅優惠 鬆綁適用範圍 估每年逾 300 家擴大聘僱(2024-04-25)

 中小企業增僱員工及加薪 享減稅優惠

鬆綁適用範圍 估每年逾 300 家擴大聘僱

        【外勞社記者四月十八日臺北報導】行政院會 4 月 18 日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延長施行期間至122 年 12 月 31 日,將刪除景氣啟動門檻規定,以及提高租稅抵減優惠力道,只要企業增僱青年和中高齡員工或為基層員工加薪,加成減除率提高至150%,未來修法通過後,預估每年可帶動超過300家企業擴大聘僱,創造約 4 千個就業機會,後續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事業署副署長吳佳穎表示,現行條例第 35 條、第 35 條之 1、第36 條之 2 有關研發、增僱員工及加薪等規定將於今年 5 月 19 日落日,考量國際情勢變化,此次提出修法,建構有利於企業的留才、攬才環境。

          修法三大主軸,包括企業增僱員工享有租稅優惠,除 24 歲以下青年員工外,另將 45歲以上中高齡及高齡者一併納入適用對象。現行規定失業率需連續 6 個月高於 3.78%,或者企業新創立、增加投資才會啟動方案,經濟部所提草案也刪除第 36 條之 2 的景氣啟動門檻。此外,增僱員工及基層員工加薪抵減租稅優惠加成減除率,也由目前的130%提高至 150%。

          至於基層員工的定義,吳佳穎補充,目前的薪資適用範圍為 5 萬元,將提高至 6.2 萬元,未來會在子法中訂定,並依勞動部所公布前一年度職類別薪資調查結果逐年評估調整。

          官員表示,目前相關減稅優惠設有啟動門檻,過往無論企業增僱員工,或是為員工加薪,一年平均申請不到百家;新法通過實施後,只要符合條件,不再受時間限制,預估每年可帶動 331 家中小企業增僱員工,增加約 4 千個就業機會,以及促進 207 家為基層勞工加薪,5,850 名受惠。後續經濟部將舉辦說明會,呼籲業者多加利用。

          基於確保租稅優惠衡平,以及督促企業遵守勞工、環境保護及食品安全規範,母法除明定中小企業已依其他法律享有租稅優惠者,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複享有條例所定租稅優惠以外,中小企業最近三年違反環保、勞工或食安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亦不得申請此項租稅優惠,相關條文列入母法,督促企業善盡社會責任。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骨幹,政府持續打造有助於中小企業營運的環境,制定有益的法規及政策。期盼透過這些租稅優惠措施,鼓勵中小企業加薪留用人才,以及多元增僱的目標,並讓高齡工作者的智慧能繼續貢獻傳承予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