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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人數無論多寡 均應成立健保投保單位(2024-05-06)

 僱用人數無論多寡 均應成立健保投保單位

        【外勞社記者四月廿五日臺北報導】健保署提醒,新公司成立,只要符合專任員工受僱者(每個工作日到工,或每週工時達 12 小時以上者),無論員工人數多寡,都須依健保法規定成立投保單位,並為員工投保健保。

          南區業務組長林純美表示,即使公司僅聘用 1 名員工,除須成立健保投保單位外,也要辦理員工加保。此類小單位公司通常無專人處理健保相關事務,林純美建議事業單位可善用健保署的「網路申請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服務平臺,只要備妥負責人已註冊的健保卡、自然人憑證或單位工商憑證,即可線上辦理成立健保投保單位及加保作業。

          辦理成立投保單位,可至「健保署官網首頁(https://www.nhi.gov.tw),進入網路櫃檯/承保網路櫃檯/投保單位/網路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即可註冊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