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指檢討政策、增開配額 引導合法雇用
【外勞社記者四月廿六日臺北報導】針對移工團體認為移工失聯肇因勞動條件太差、雇主團體認為缺工才不得以聘僱失聯移工;對此,勞動部說明,移工失聯原因包括經濟因素、勞動條件、雇主不當對待、非法媒介等,去年已檢討政策、鬆綁移工政策、增加配額,引導雇主合法僱用,另也規劃修法加重非法雇主及非法媒介者罰則,從源頭遏阻失聯發生。
據悉,失聯移工多數在營造、製造、農業工作居多;對此雇主反映,缺工找不到人,才會鋌而走險聘僱非法移工,實為無奈之舉。
又有營造雇主指出,好不容易等到一般營造可以合法聘僱移工,但因先前違法聘僱被處罰,雖符合資格,但核配下來的人數還不夠勞動部扣除,希望勞動部在法規上能有所鬆綁,讓想合法聘僱移工的雇主能如願。
勞動部表示,根據統計,112 年度移工失聯3 萬 1,556 人(發生率 4.20%),較 111 年度失聯 4萬 1,203 人(發生率 5.96%)明顯下降。112 年度共查獲失聯移工 2 萬 7,048 人、非法雇主 2,999人、非法仲介 506 人。另 113 年 1 月至 2 月當期發生失聯 3,650 人,亦較 112 年同期 6,197 人下降。
勞動部強調,近 2 年自源頭強化管理,加強外國仲介選工責任、提升勞動條件及權益保障、檢討政策引導合法僱用,失聯情形已趨緩。
勞動部說明,自 112 年已跨部會鬆綁移工政策:6 月開放各級營造業移工並再調高名額至1.5 萬名;調高農業移工名額至 1.2 萬名、修正小型農戶核配比率 1:1,並擴大農糧工作範圍及新增林業;新增製造業承接轉出移工增額5%機制;放寬機構看護將護理人力納入本外勞 1:1比例計算;10 月家庭看護移工增列 3 大類對象多元認定免評巴氏量表;開放特定工廠移工6,000 名。
為加強對家事移工權益保障,降低失聯發生,勞動部也推動強制雇主應為家事移工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新聘家事移工月薪調至 2 萬元,且可銜接中階技術工作、新聘家事移工入國講習服務,以及家庭看護移工短期替代照顧服務,鼓勵雇主安排移工休假四大強化措施。
另外,為自海外源頭管理,加強外國仲介源頭選工責任,勞動部說明,112 年 9 月已修法建立失聯率過高外國仲介暫停引進機制,113年 3 月啟動首波停權處分,預計將於 113 年 6月處分停權。同時,勞動部還將研議課予外國仲介應負擔失聯移工遣返、收容及醫療等連帶責任;對於失聯情形較嚴重的國家,則將循雙邊會議要求改善,並檢討調整勞務合作策略。
勞動部補充,113 年截至 2 月底,已查獲失聯移工 5,095 人、非法雇主 439 人。另勞動部提供檢舉非法雇主及非法媒介者之檢舉獎金,核發每案獎金 5,000 元至 7 萬元不等,鼓勵民眾檢舉;勞動部也已擬具就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將針對非法僱用由現行依每案 15 萬元到 75 萬元裁罰,提高為依每人計罰;另提高非法媒介罰鍰 3 倍,從每案 10萬到 50 萬元罰鍰,提高依每人開罰 30 萬元到150 萬元,且加重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