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風險優先排入 須提供公安消防文件
【外勞社記者五月十六日臺北報導】近年發生多起移工宿舍大火案例,引發各界對住宿安全的重視。新北市政府今年持續針對高風險移工宿舍執行聯合稽查,入國通報訪視過程中,若發現符合高風險條件,將要求雇主限期檢附公安、消防申報合格證明文件;倘限期仍未提供,就會排入稽查對象。今年上半年已有 8 處移工宿舍排定稽查時間,首家於 5 月 10 日訪視完畢,其餘將於 6 月底前陸續完成。
高風險宿舍的認定,包括廠住合一、同一層樓 6 房或 10 床以上,以及住宿地點有存放危險性物質,三項中如有兩項符合,勞工局就會要求提供相關文件。
截至 3 月底止,新北市移工人數已達 9 萬8,105 人,僅次於桃園市及臺中市,為人數第三多的縣市。其中產業類 5 萬 8,811 人,從事製造業工作有 5 萬 3,314 人。
依規定,雇主聘僱移工,應於外國人入國或接續聘僱日起 3 日內通報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就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所規定事項進行檢查。勞工局說明,訪視時如發現符合高風險條件或人數較多的移工宿舍,將請事業單位檢附公安、消防申報合格文件,如未提供,則會列入聯合稽查對象。
勞工局進一步說明,目前已排定日期的 8處移工宿舍,均為先前入通訪視後要求提供各項證明而未提供者,6 月底前就會陸續完成;未來執行訪視業務時,如發現符合條件的對象,則會持續安排在下半年進行稽查,隨時滾動增加,以輔導事業單位提升移工宿舍安全,強化消防、建管等面向的風險管理。
今年第一場聯合稽查已於 5 月 10 日完成。其中生照事項方面,因事業單位需另尋合法建物作為移工宿舍,勞工局也提醒雇主確認地點後須做住宿地點變更,之後也會再次安排訪查。
聯合稽查是由勞工局、消防局、工務局就個別業管範圍進行檢查。勞工局方面,以外國人生照服務計畫為主,包括宿舍通道、緊急避難設施有無外語標示、每人居住面積應在 3.6 平方公尺以上等;工務局檢視建物是否符合建築技術規則;消防局則會現場檢測防火管理及偵煙設備的設置,確認是否正常運作。勞工局呼籲聘僱移工企業善盡生活照顧服務責任,確保住宿環境安全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