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屆臺泰勞工會議預計8月底召開,今年會議將輪至泰國主辦。由於泰國是臺灣引進外勞較早的國家,未來將陸續有泰勞符合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的條件,今年會議中,泰方將建議勞工保險局簡化相關申請程序,並有泰語申請書表方便曾經來臺的泰勞填寫。
此外,泰方也將建請勞動部盡快完成修法,延長外勞工作年限至15年,將具有熟練技術的人力有機會繼續為雇主服務。
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規定,年滿60歲有保險年資者,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此外,勞保條例97年7月17日修正前有保險年資者,若符合勞保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或是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工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退職等五項條件之一,除依前述規定請領老年給付外,亦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老年給付之請領年齡,於97年7月17日條例修正日起,第10年提高一歲,其後每2年提高1歲,以提高至65歲為限。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表示,有部分泰勞在臺灣開放引進外勞初期就已來臺工作,有很多即將符合請領老年給付的條件,但因申請流程較複雜,泰勞返國後幾乎不可能再回來辦理請領事宜,再加上礙於個人資料保護的問題,也很難由該處出面協助申辦事宜,以致泰勞即使符合請領資格,也無法提出申請。
據了解,多數即將或已經符合老年給付請領資格者,都已經回到泰國,但仍有少數還在臺灣,日前泰辦處就有接到一名62歲在臺泰勞,詢問老年給付申請方式。
此次臺泰勞工會議中,泰方將建請勞保局簡化申請程序,另外因勞保給付表格多數都只有中文,將建議增加泰文書表以便填寫。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