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工業總會7月23日發表2015年工總白皮書。今年共提出111個議題、243項建議。其中在勞資關係暨人力資源部分,今年新增建議案,針對不同行業、產業規模及地區,制定不同基本工資,以及外勞薪資應依「國際市場競爭價格」為基礎,核定合理數額,並建請勞動部鬆綁營造業專案百億工程,外勞3年期滿須重新招募規定,配合工期結束再離境。
各項建言將轉呈相關部會,預計年底前以書面回覆。
基本工資難適用全行業 建議按地區訂差別金額
基本工資自今年7月起,調整至20,008元,然而各產業經營成本、獲利情況均不同,因此衝擊程度也不同,同一薪資難以一體適用。而依照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103年度工業及服務業平均薪資為4.73萬元,顯示多數本國勞工薪資均高於基本工資,工總提到,一旦基本工資再增加,企業將會捨棄邊際勞工轉僱用一般勞工,不利邊際勞工就業。
白皮書中指出,外勞薪資已高於鄰國水準,且基本工資調整,將有33萬名產業外勞受惠,同時連帶勞、健保、未足額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的行政代金也會增加,降低產業競爭力。工總今年提案建議針對不同行業、產業規模及地區訂定不同的基本工資,或是重新審視基本工資存廢,外勞薪資則應「依準國際市場競爭價格」為基礎核定。
由於營造業屬辛苦行業,缺工情形嚴重,但現有「公共工程人力供需平臺」媒合效果卻不佳,人力調配上又有諸多限制,雇主若調度同批本勞至他工程,須進用同等人數的本勞代替或降低外勞,維持外勞比率。此外,重大工程工期多為3至4年,但外勞許可最長為3年,重大工程展延最長則為6個月,因此營造業往往需為了剩下的1年多工期辦理重新招募。
營造業本勞媒合成效差 原民1人應配外勞5人
對此工總建請勞動部修正「專案核定民間機構投資重大經建工程及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發包興建之重要建設工程聘僱外籍營造工作業規範」第7項規定,增加外勞僱用員額,雇主於申請時每聘僱原住民1人,得申請引進外國人由2人增為5人,而每聘用國內勞工1人,得申請引進外國2人,並取消有關專案百億工程申請核發外籍營造工入國許可內部審查作業,應以各專案百億工程單一申請案所聘僱的本勞人數作為管控計算,不應限制調用管控人員名單,至專案百億工程案工期結束止。
日前立院通過全面周休二日,以及近期基本工資提高,工總理事長許勝雄表示,目前「法定勞動成本」包括勞、健保、職災保險、勞工退休金、職工福利金、差額代金等,已達勞工薪資的20%,若再加上法定工時縮短、長照保險費,企業經營更雪上加霜,長久下將迫使企業轉單、外移或歇業。因此他呼籲,勞動政策應關注人力資源提升和市場彈性,適度鬆綁現行法規。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