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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進階課程 第二梯 7 月可報重申請許可實務 完訓可助地方執行;國土計畫按原時程上路 中央地方將開會掌握進度(2024-06-03)

 國土計畫進階課程 第二梯 7 月可報

重申請許可實務 完訓可助地方執行

        【外勞社記者五月廿四日臺北報導】《國土計畫法》114 年 4 月底將正式上路,《區域計畫法》將不適用,為使業界掌握申請事項、申請許可規定與程序,順利推動改制,內政部國土署開辦進階培訓,第一梯次已額滿,預告第二梯次於 7 月 18 日到 7 月 28 日受理報名。

        《國土計畫法》正式上路後,受影響最大的是都市與國家公園外的「非都市土地」,現行非都市土地由《區域計畫法》管制,土地若要開發利用多透過變更使用分區或使用地,申請程序及書件繁雜。

          未來相關區域則將依國土功能分區圖,分為國土保育、海洋資源、農業發展和城鄉發展 4大類,並再細分為 19 類,各分區有多元的容許使用項目,簡便民眾運用。

          無論土地被劃設在哪一區,先前已按《區域計畫法》取得的合法使用與權利都維持不變,但未來將不允許個案變更分區。相關管制規則,包含各分區許可用途、建蔽率、容積率等,也已在 113 年 4 月下旬公告。

          為了確保產業界能銜接順利、落實新規,國土署已於 112 年展開第一階段核心課程訓練,介紹《國土計畫法》的法令授權、計畫擬定和功能區分。國土署國土計畫組長蘇崇哲表示,參加受訓者有建築師、地政士、估價師、不動產經紀人,但以都市計畫技師為最大宗。

          蘇崇哲進一步說明,現行區域計畫法規範,非都市區域若有大面積開發或特殊性質使用,都需申請許可,《國土計畫法》延續相同精神,除了可依據分區功能免經申請或應經申請運用外,開發土地達一定規模或特殊性質運用仍要申請許可,今年進一步開辦的進階訓練課程,就著重於說明申請許可的規範、程序等。

          進階課程已於 5 月開跑,參加對象僅限已完成第一階段核心課程訓練者。目前第一梯次已額滿,第二梯次預計於 7 月 18 日到 7 月 28 日受理報名。未來是否再加開課程,國土署尚再評估,但現有課程內容都會錄製影片並搭配教材公開,也會授權都市計畫技師公會全聯會自行開辦課程。

          蘇崇哲表示,建置國土計畫相關的完整認證制度仍待修法,但目前在國土署受訓後的學員可參加考試,合格者可擔任宣導講師、未來也能銜接新的認證制度,國土署也會推薦其協助辦理各地國土規劃案件,確保在制度改變的過程中,各方溝通與實行更順利。

國土計畫按原時程上路 中央地方將開會掌握進度

          【外勞社記者五月廿四日臺北報導】《國土計畫法》自 105 年施行,分三階段公告,目前已進入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的最終階段,預計於 114 年 4 月 30 日公告分區圖,公告後《區域計畫法》將不再適用。近期傳出地方繪製進度落後,因此有立委提案延期;但 4 月 1 日行政院已邀集地方縣市政府會商,最終由前副院長鄭文燦做成決議請地方共同努力於 6 月底前將能分區圖送內政部審議,預定仍按原定時程完成後續公告程序。

          國土署最新公告顯示,目前金門縣、連江縣和花蓮縣都已邁入中央審議階段,而南投縣、基隆市、屏東縣、新竹市則已完成地方審議尚未送件或已預定近期將完成地方審議。國土署也預計將在 5 月底召開會議,掌握各縣市辦理狀況並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