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主動通知事業單位 及早發現
【外勞社記者六月廿八日臺北報導】為協助從事有害作業的勞工朋友及早注意職業病癥兆、加以預防,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每年提供1次預防性的職業病健康檢查,只要是長期工作接觸噪音、游離輻射、鎳、甲醛、鉛、有機溶劑等有害作業環境,最近加保年資連續滿 1 年,就可以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每年主動通知約 1.8 萬家企業
勞保局職業災害給付組長孫傳忠表示,勞保局每年會主動通知約1萬8千家可能從事有害作業的事業單位,提供上述的健檢資訊。
經統計,近 3 年平均每年約有 25 萬 9 千餘人受檢,健檢費用 2 億 7 千餘萬元,其中受檢人數最多者為噪音作業,約 13 萬 9 千餘人。去年受檢後發現有職業病狀況、跟工作有關的身體異常,共有 1 萬 249 人。
及早發現、降低職業病危害
孫傳忠表示,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與一般健康檢查不同,其目的在於及早發現職業病初期徵兆、早日治療,以達到預防職業病之目的。
因此針對每種有害作業的特殊性會進行不同檢查,如噪音作業勞工檢查耳道及聽力,粉塵作業勞工則拍攝胸部 X 光、檢查肺功能。
持續追蹤、確診申請給付
如檢查結果有異常情形,勞保局會主動發函給勞工前往指定的職業醫學科追蹤檢查,經診斷確定罹患職業病,可另外申請相關給付。
孫傳忠也特別提醒,進行健康檢查前應先向勞保局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勞工會收到健康檢查證明單,再持單據前往健檢醫院受檢,如未經核發證明單就自行到院檢查,勞保局無法支付相關費用。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勞 保 局 網 站 參 閱(https://www.bli.gov.tw/0105830.html)。
高溫、異常氣壓作業等都算在內
檢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第 2 條第 1項之附表,除了前述提到的作業環境,高溫、異常氣壓、四烷基鉛、特定化學物質或其重量比(苯為體積比)超過 1%、溴丙烷重量比超過 5%之混合物、黃磷、聯吡啶或巴拉刈及主管機關指定的作業場所都屬於可申請預防健康檢查的有害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