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請勞動部修許可效期 視情況再開放
【外勞社記者八月五日臺北報導】一般營造業移工 1.5 萬名額將用罄,但實際完成聘僱僅約 3 成,國土管理署表示將偕同勞動部清查未完成聘僱的移工餘額,滾動釋出讓有缺工需求的業者申請;除已建請勞動部修改招募許可函效期,也會視缺工和聘僱狀況,再向勞動部提案下一波開放額度。對此,業界則期盼再放寬申請資格。
清查雇主資格過期者 釋出名額
國土署表示,自去年 8 月開放一般營造業申請移工至今年 8 月 2 日為止,共有 1,264件符合申請要件,共計核配 14,934 名移工名額,此次勞動部同意開放的 1.5 萬名額即將核配完畢,受理申請至全數用罄後即停止。
國土署說明,勞動部已核准營造業聘僱移工人數為 4,367 人,提醒已取得核配名額的營造業者,盡速依勞動部招募和聘僱程序辦理相關事宜。後續將清查超過「雇主資格認定函」120 天效期,仍未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的業者,將原核配已失效之名額滾動釋出給有缺工需求的業者申請。
招募許可效期預計改為 1 年
按前述統計可知,取得資格但尚未完成聘僱的名額仍有 10,567 名,巨大的落差一方面可能跟一般營造業移工「招募許可函」並無效期有關。就有人力仲介業者表示,大型營造廠較易透過專案方式申請移工,因專案跟一般營造業名額不衝突,業者就都申請但未必實際聘僱。
對此國土署表示已在今年 6 月函請勞動部參考製造業招募許可限期 1 年的規定,修正一般營造業的招募許可效期規定。至於未來規定修正後是否溯及既往,因涉及業者權益和各產業別規定一致性,國土署表示屬於勞動部權責,宜由勞動部就聘僱情形訂定合宜管理規範。
此外,國土署副署長徐燕興也表示,針對清查釋出名額以及是否再增加營造移工開放額度,國土署正就相關事宜與勞動部討論。
國土署說明,因放寬規範須考量國內營造缺工現況和社會衝擊,因此會再滾動檢討缺工和移工聘僱情況,再適時向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提案。
缺工業者呼籲門檻再放寬
除了是否再開名額,業界也期盼申請資格放寬,目前一般營造業移工的申請資格,前 3 年平均業績必須達到所屬營造業類別法定資本額的 10 倍,如甲等綜合營造廠資本額門檻為 2,250 萬元,前 3 年的平均業績就必須達到 2 億 2 千 5 百萬元。
此外,營造廠聘僱的本國勞工人數,無論是什麼等級的綜合營造業或任何類別的專業營造業,都必須至少在前一年平均聘僱 10 人以上,土木包工業門檻則為 5 人。
但這樣的門檻對最缺工的中小型業者來說,仍過於嚴格。就有專門協助營造業的人力仲介業者反映業界的狀況,中小業者多半只聘僱少數財務、行政人員,聘用的工地師傅可能領現金或跟工會加保,聘僱人數很難達到門檻;業績部分,也有承攬工程造價和規模限制和稅務上的考量。
合法聘用降低非法移工市場
此外,有資格的大包商對於自行聘僱移工,再派工協助下包廠商的意願也不高;相對於合法管道門檻高,非法移工卻容易找,並可以更彈性運用,業者呼籲再放寬門檻,才能發揮以合法取代非法,讓有需雇主合法聘用,降低非法移工市場。
據悉,去年勞動部大幅放寬營造業和農業移工申請門檻,移工失聯後多流向這兩類產業是一大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