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人才躍升方案 朝 6 大策略推動
【外勞社記者九月十九日臺北報導】國發會 9 月 19 日於行政院會中報告「國家人才競爭力躍升方案」,由經濟部、勞動部、教育部、僑委會共八大部會,共同透過「強化國家未來人才競爭力」及「全球攬才」兩大主軸,推動 6 大策略,包括促進國際學生及人才循環交流、延攬外國專業人才,以及擴大留用外國技術人力等,目標至 2028 年新增 12 萬名外國專業人才,以及擴增 8 萬名技術人力。
旅宿業缺口 優先以僑外生補充
旅宿業殷切期盼開放引進移工,不過勞動部次長陳明仁再次強調,考量僑外生具備在臺工作經驗,對於本地習慣及語言都更有優勢,因此現階段仍以中階技術人力優先開放,估計短期內可提供約 1,500 人,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也會持續協助媒合,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缺工職缺。
在「強化國家未來人才競爭力」方面,主要內容為厚植 AI、半導體及淨零綠領人才培育,目標 4 年內累計培育逾 45 萬人次,以及促進國際學生及人才循環交流。
有關擴大招收國際學生,國發會人力發展處長謝佳宜表示,除設立海外招生基地外,也開設新南向產學合作專班、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海青班等。今年開始的新型專班,透過企業與學校合作,共同加強人才培育延攬。
新型專班 20 所學校通過審核
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進一步說明,目前已在印尼、越南、菲律賓三地設有海外招生基地;新型專班自今年開始運作,係由企業及學校共同甄選符合條件的外籍學生,經國發會審核後,113 年秋季班符合資格者共有 20 所學校,招收40 班,共 366 人。
高仙桂指出,此項方案透過國發基金補助學雜費、機票等費用,而參與的企業須每月提供1 萬元生活津貼,實習期間亦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以保障基本勞權,且取得獎學金的學生,畢業後須留臺工作 2 年,希望藉此吸引新南向國家優秀學生來臺就讀。
攬才專法 將明定個人工作許可
「全球攬才」方面,近期將修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符合年薪 600 萬以上將核發全球菁英卡,滿 1 年可申請永久居留;世界百大優秀大學畢業生核發個人工作許可,可在臺自由工作。
另為擴大留用僑外生,也將放寬聘僱僑外生雇主資本額、營業額限制,提供僑外生畢業後尋職期之個人工作許可,以及專人專責協助就業媒合。
高仙桂表示,國發會預計在立法院新會期提出攬才專法的修法,針對全球菁英卡持卡人,其配偶可申請個人工作許可,尊親屬不受限制停留在臺,也會提供身心障礙、長照服務等類國民待遇。
擴大中階人力 納入旅宿、護佐
為填補產業技術人力缺口,此方案也將擴大留用外國技術人力列為目標,目標 4 年內增加8 萬名技術人力。謝佳宜指出,將調查各產業缺工情形,盤點所需人力缺口,以及擴大中階技術工作範疇,開放如醫院照護輔佐員、房務員、物流運輸業等適用,並請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加強宣導,藉由大專院校就輔單位,協助媒合僑外生從事中階工作,協助留用優質技術人力。
行政院長卓榮泰聽取報告後裁示,人才是國家的根本,是經濟及產業發展的關鍵,因應AI 人工智慧及數位轉型的挑戰,政府必須擴大對人才的投資,請國發會協助各相關部會推動落實各項計畫及措施,打造臺灣的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