屆期未改善 就超標人數廢止移工聘可
【外勞社記者九月廿四日臺北報導】勞動部 113 年 5 月定期查核資料,有 4 萬 1,724家製造業及屠宰業雇主接受查核,發函通知1,017 家雇主限期改善,違法比率 2.44%;勞動部提醒,針對被通知改善的雇主,必須在規定期限增聘本國勞工或減少移工,以符合規定;如屆期未改善,將就逾規定人數廢止外國人聘僱許可。
為保障本勞權益,並避免雇主超額聘用移工,勞動部依規定每 3 個月定期查核製造業及屠宰業雇主聘僱移工人數及比例。
累計查核逾 178 萬雇主
根據資料,勞動部實施製造業及屠宰業定期查核,自 97 年 5 月首次辦理定期查核,至 113年 5 月已辦理 65 次,累計查核雇主 178 萬 8,432家次,不符規定比例發函通知雇主限期改善 5萬 134 家次,佔查核家次 2.8%,累計提報廢止有 5,368 家次、廢止移工人數 8,006 人。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定期查核之程序作法,除國內新增投資案、臺商投資案與離岸風電產業人力補充案,雇主自引進符合查核基準規定之申請案首名外國人入國滿 3 個月者,應納入每年 2 月、5 月、8 月及 11 月定期查核。而國內新增投資案、臺商投資案與離岸風電產業人力補充案則於首名外國人入國滿 1 年者,於當年度最近辦理之定期查核月份辦理首次查核,第2 次以後查核回復比照前揭一般對象辦理。
又已引進外加就業安定費案之雇主,採內框與外框等兩段式查核,內框查核係針對原有五級制之名額進行查核;外框查核則針對雇主取得外加就業安定費案名額後之總名額加以查核。
依勞動部 113 年 5 月定期查核資料,有 4 萬1,724 家製造業及屠宰業雇主接受查核,這次查核結果有 1,017 家雇主聘僱移工人數超過所核配比例,超額移工人數 1,446 人,違法比率 2.44%,已發函通知限期改善;另外 129 家雇主經要求限期改善,但複查後仍未符合規定,將廢止許可移工人數有 195 人;6 個月前查核已完成改善比率 88.83%。
5 月查核結果 千餘家超標
又 4 萬 1,724 家製造業及屠宰業雇主接受查核,其中有 1 萬 7,495 家雇主有申請外加就安費引進移工配額滿 3 個月接受查核,查核結果,其中 620 家雇主移工超標要求限期改善,有 91家須提報廢止移工配額,廢止 151 人。
勞動部提醒,經通知限期改善之雇主,應於規定改善期間增聘本國勞工或降低聘僱外國人人數,屆期未改善者,應就超過規定上限部分人數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
僱用高齡勞工 勞保局:雇主應為其投保災保
【外勞社記者九月廿四日臺北報導】台灣明年(114 年)老年人口即將超過 20%,將達到超高齡社會標準,隨著人口高齡化,越來越多勞工選擇於退休後再次投入職場;勞保局提醒,年逾 65 歲或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者,再受僱從事工作,雇主應為其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簡稱災保),以保障高齡就業勞工的保險權益。
根據 113 年 7 月統計,65 歲以上或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者,再受僱從事工作投災保共有55.5 萬人,其中 29.6 萬人是 65 歲以上者。
勞保局組長吳依婷說明,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凡 15 歲以上,受僱於登記有案單位(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之勞工,即為災保的強制投保對象,無論勞工是否超過 65 歲或是否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雇主應於所僱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災保,如未依規定申報加保,經查屬實,將核處 2 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罰鍰,並將公布違規事由。
至於年逾 65 歲的勞工能否參加勞保,需視其是否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及是否曾參加勞保判斷。吳依婷進一步說明,勞工如年逾 65 歲,曾參加過勞保,且尚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再受僱從事工作,得繼續參加勞保;惟勞工如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 65 歲前無勞保加保紀錄,再受僱從事工作時,依規定不得參加勞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