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鬆綁移工配額 加班時數應更有彈性
【外勞社記者十月四日臺北報導】臺北市日本工商會 10 月 4 日發表 2024 年對臺灣政府政策建言白皮書,今年提出「臺日經濟無縫合作發展」期望,在「個別請求事項部分」,新增 14項議題,包含延續去年尚未解決的 30 項,共有44 項議題,其中 5 項與勞動政策相關,包括休息時間、特別休假的彈性變更、提高移工核配比,以及外國人納入新制勞工退休金等。
人力議題仍偏保守 將持續協調
日本工商會表示,去年所提出 55 項議題中,有過半數的 29 項議題被評價為 A 或 A-評價,得到相當豐碩的成果。但在人力相關議題上,臺灣政府回應仍偏向保守,將持續提出溝通。
今年白皮書中明白指出,儘管臺灣積極引進移工,缺工問題仍持續存在,反觀美國,係由政府主導接納更多移民人口。為解決五缺中的人力、人才問題,建議應擴大引進移工,有助於實質提高薪資、抑制通膨,為經濟帶來良性循環。同時也需開放多樣化的工作型態,否則過度保護勞工的解釋,容易造成制度僵化,阻礙彈性且多樣化工作型態的落實。
移工員額受限 盼核配一次到位
在放寬移工人數上限方面,由於半導體相關產業積極投資,造成缺工情況日益嚴重,為確保產業發展,白皮書持續建議應擴大聘僱移工,否則對於擬進軍臺灣或擴廠的企業,將形成重大投資障礙。
日本工商會進一步說明,目前各產業別均訂有移工聘僱人數上限,但招募本勞確有困難,移工人數仍無法增加,且產業就超過核配比率部分也須辦理徵才,再次申請後亦需 2 至 3 個月取得核准,才能辦理招募、面試與入境事宜,因此建議臺灣方面重新檢討核配比率,讓有人力需求的企業在一開始就能提出申請。
2005 年 7 月以後成立的公司,即使臺籍員工均適用新制,但公司若聘有外籍員工,仍須開設舊制退休金提繳帳戶。另外,實務上外籍駐臺人員駐臺期間一般約為 3 至 5 年,換言之,幾乎沒有員工能取得舊制退休金請領資格,直到駐臺人員全部離職前,提撥款項也不會返還企業,工商會認為,勞退舊制對勞資雙方均無好處,結果只是造成營運成本增加。
外國人納勞退新制 離臺可請領
因此今年白皮書呼籲取消限制,開放外國人加入勞退新制,且於離臺時即可申請請領,無需等到 60 歲。
勞動基準法第 35 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 4 小時,至少應有 30 分鐘休息,日方過去曾建議變更給予休息時間的方式,使勞工得以選擇具有自由度的工作模式。工商會指出,去年 9 月召開協調會議時,主管機關曾回覆將於 2024 年 3 月前公布具體指引,但迄今仍未有進展,盼加速進度。
調整加班上限 因應人才需求
在加班時數方面,現行規定每日正常工時含加班不得超過 12 小時,每月延長工時不得超過 46小時,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得彈性調整為每月最高 54 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 138 小時。
白皮書提到,在日本,企業可與員工簽訂「有關加班、假日工作之協定」(36 協定),並向主管機關申報,藉此進行工時管理;同時若有處理特殊或需要高度技術業務,勞資可簽訂特別條款,允許每年最多 6 次超過每月 45 小時加班,超過部分更有允許每月最多 100 小時、每年最多 720小時的實例。籲請臺灣方面針對工時限制,採取和日本勞動基準法同樣的條件放寬,以確保半導體產業對尖端技術人才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