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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通過消防法 未落實消防計畫致死可判7年 工廠火災若未即時派專人協助 最重罰千萬;引導等業務,處 2 萬元至 30 萬元罰鍰。受颱風影響 都會區外旅館 10 月營收大幅衰退(2024-12-25)

立院三讀通過消防法 未落實消防計畫致死可判7年

工廠火災若未即時派專人協助 最重罰千萬

          【外勞社記者十一月十二日臺北報導】屏東縣明揚大火造成 4 名消防人員殉職及近年消防人員殉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基層消防團體也呼籲修法強化消防人員職安保障。立法院 12 日三讀通過修正《消防法》,明定廠商若未落實自主管理致人死傷,最高可課予管理權人 7 年刑責。

                    需備置並提供平面圖及搶救資訊

          為強化消防人員資訊權行使,三讀條文要求工廠、儲存化學品倉庫或儲存場所,及一定規模以上之實驗室或倉庫管理權人,於火災發生時應提供場所平面配置圖及搶救必要資訊,並應立即指派專人置現場協助救災。

          罰則部分,若未提供平面配置圖及搶救必要資訊處 5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若未提供場所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圖,處 10 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罰鍰。

          未指派專人協助救災,最高可罰 1 千萬。廠商若未訂定消防防災計畫並依規定執行,若置人於死者,最高可處 7 年徒刑,致人重傷者最高處 5 年徒刑。

                    擴大吹哨者範圍為場所工作者

          另外為鼓勵檢舉不法,三讀條文擴大危險物品場所揭弊者範圍,從原來的僅限從是危險物品工作行為人,擴大到場所的所有工作者,並明定地方政府應以實收罰鍰總金額收入一定比例提充獎勵金,提高廠商平時未落實設備維護及安全管理罰責。

          另新增發生火災時一定規模以上建築或達管制量 30 倍危險物品場所,未依消防防護計畫或防災計畫執行滅火、通報、避難

引導等業務,處 2 萬元至 30 萬元罰鍰。

受颱風影響 都會區外旅館 10 月營收大幅衰退

          【外勞社記者十一月十二日臺北報導】前瞻觀光政策研究室發布上市櫃觀光產業10 月營收數據分析,受到月初山陀兒颱風及月底康芮颱風影響,都會區以外的旅館營收大幅衰退。

          根據研究室整理統計,上市櫃旅館業 10 月營收較前月減少 4.3%,較去年同期減少20.5%,較疫情前同期減少 23.7%。10 大業者中,僅富野集團、桃禧集團和華園集團營收較前月成長,知本老爺更是受山陀兒颱風影響,設備受損暫停營業,業績大幅衰退 97%。

          觀光餐飲業部分,整體上市櫃公司 10 營收較前月成長 0.2%,與去年同期相比減少 6.4%,與疫情前同期相比減少 10.4%營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