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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減量不如預期 監院促改善 建議金管會 擴大應揭露碳盤查範圍;內政部擬新規新建 1 千平方公尺屋頂 應設光電;內政部強調持續推動新住民專責機關籌備(2024-12-26)

溫室氣體減量不如預期 監院促改善

建議金管會 擴大應揭露碳盤查範圍

          【外勞社記者十一月十四日臺北報導】監察院指出,監委調查發現部分公開發行公司屬能源密集及主要耗能產業,卻毋須強制揭露溫室氣體排放盤查資訊,不利淨零排放目標達成,請金管會研議擴大應揭露溫室氣體盤查對象,以及環境部盡速擴大應盤查對象。

          監委調查發現,環境部辦理碳定價制度有延遲情形,不利溫室氣體減量。目前國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為 2050 淨零排放,第一期管制目標為2020年降至260.717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實際統計排放量為 263.22百萬公噸。

                    現階段部分上市櫃企業需揭露

          目前則已邁入第二期管制階段,目標2025 年降至 241.011 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而 2022 年實際排放量為 264.13 百萬公噸,減量未如預期,詢據環境部表示恐難以達成管制目標。

          監委指出,溫室氣體排放盤查及揭露是企業減碳基本功,截至今年 4 月 30 日為止,環境部公告應盤查排放源之事業(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 2.5 萬公噸 CO2e 以上者),共計 553 廠,皆已於期限前完成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作業。

          而截至 6 月 30 日為止,全體上市櫃公司共 1,809 家,永續路徑圖首波適用企業,涵蓋溫室氣體排放量較高之鋼鐵業及水泥業、實收資本額 100 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計 168 家,去年皆依規定於永續報告書揭露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環境部應盡速擴大應盤查對象

          監委指出,金管會推動上市櫃公司揭露溫室氣體盤查、驗證的時程規劃雖然並未落後國際,但是為了提升國家整體減碳力道,請金管會研議加速期程,評估擴大強制揭露對象至公開發行公司的可行性。

          另外監察院也函請環境部,應盡速擴大公告應盤查登錄對象,優先將高用電之服務業、電信、交通業等納入,加速推動節能減碳及相關工作。

 

內政部擬新規新建 1 千平方公尺屋頂 應設光電

          【外勞社記者十一月十四日臺北報導】內政部研擬「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將規範新建、增建及改建之建築物達一定規模者,應於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擴充國內再生能源供應,近日將辦理草案預告。

          國土管理署表示,初期將以屋頂建築面積達 1,000 平方公尺以上者先行推動,凡是增建、改建達此規模之既有屋頂與新建物都需設置,估計年電能產值約 17 萬千瓦,相當於 1 年5 萬戶的住家用電,後續也會視政策執行情況適時檢討。

內政部強調持續推動新住民專責機關籌備

          【外勞社記者十一月十四日臺北報導】《新住民基本法》8 月頒布,新法要求內政部應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近日有網路社群傳出拖延情況,內政部澄清已設置籌備小組,持續推動籌備工作。

          內政部表示,《新住民基本法》通過後隨即指示由移民署辦理新機關組織籌備,並於 9月 11 日訂定發布新住民事務中央三級行政機關籌備作業小組設置要點,設置 6 個任務分組,由內政部常務次長吳堂安擔任召集人、移民署長鐘景琨擔任執行秘書。

          小組原則上每 2 週召開 1 次籌備工作會議、每月召開 1 次籌備小組會議,正盤點新設機關應辦理各項業務、組織編設及所需人力、相關資訊系統、辦公廳舍需求及洽詢等事宜。

          移民署補充,行政院政委於 7 月召開會議討論推動新設機關籌備工作議題,以落實新住民基本法所定,並將於適當時機,層報行政院審議。

          移民署強調,新住民事務機關籌備工作均持續會商包括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在內之相關機關辦理,新設機關有一定法定程序與資源需求必須審慎規劃,並無網路社群所述有任何拖延情事,也請社會各界持續支持移民署的努力,並勿傳播虛假錯誤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