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推動訓練單位評鑑 甲等單位 73 家
【外勞社記者十一月廿七日臺北報導】為提升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品質,勞動部每年辦理訓練單位評鑑,確保訓練內容符合職安衛法規及實務需求。截至 113 年 10 月 1 日,獲評鑑為甲等以上且仍在有效期內的訓練單位共計 73 家,其中教育訓練管理職類 42 家、技術職類 31 家,更有 24 家同時取得雙甲等以上佳績。
評鑑制度嚴謹 保障訓練品質
勞動部指出,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雇主須為勞工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教育與訓練,內容應根據行業特性及工作性質規劃。雇主可自行辦理課程,或指派勞工至合法且經評鑑的訓練單位參訓。
目前,全國具對外招生資格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共 97 家,112 年度共開辦 9,071班,受訓人次達 28 萬 5,428 人。訓練單位的辦訓品質對事業單位職安衛推動水準具有關鍵影響,因此,勞動部每年委託專業團體進行評鑑,並由具職安衛實務經驗的專家學者實地訪視教學與實習場地,最終結果經評鑑小組審查後公布。
評鑑結果依表現分為優等、甲等、乙等、丙等及丁等五級。對於特定涉及高風險或重要管理角色的訓練職類,例如職業安全管理師、吊升荷重 3 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等,訓練單位必須取得甲等以上評鑑,並定期接受重新評鑑才能持續授課。
雇主指派勞工參訓選合法認可單位
勞動部提醒,雇主在安排勞工或承攬人所屬勞工參與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應確認訓練單位是否依法設置職業訓練機構並取得勞動部認可資格。為確保教育品質,建議優先選擇近年評鑑為甲等以上的訓練單位。相關資訊可至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暨電腦測驗資訊網查詢,或聯繫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統籌管理機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電話:(02)2577-8806 分機 575、579、562)。
勞動部強調,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是保護勞工職場安全的基石,也是提升事業單位職安衛管理水平的重要一環,未來將持續完善評鑑機制,攜手事業單位共同打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