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與各界討論 訂 2035 年管制期程
【外勞社記者十二月二日臺北報導】《全球塑膠公約》第 5 輪談判 2 日凌晨告終,因各國意見仍分歧,公約尚未定案。
環境部長彭啟明表示,環境部減塑、限塑立場不變,將會參考公約草案與貿易競爭因素,2025 年上半年將與各界討論,調整臺灣的減塑期程;學者則建議產業界及早規劃因應塑膠管制
聯合國《全球塑膠公約》第 5 輪談判於南韓釜山閉幕,因各方未能就公約內容達成共識,僅先將各方意見納入目前的 32 條草案,預計 2025 年再進一步討論。
限塑範圍、減產期程仍有歧見
環境部 2 日舉辦公約會議結果說明記者會,臺灣觀察團成員台灣循環經濟與創新轉型協會榮譽理事長樊國恕透過視訊指出,較有爭議的草案條文有第 3、6 及 11條,包括哪些塑膠產品和產品添加化學品要納入淘汰清單和期程、原生塑膠聚合物是否納管與訂定減產目標,以及協助第三世界國家的財務機制。
樊國恕指出,此次談判主要是歐美國家與產油國之間的糾纏,因近期減碳對產油國已經帶來衝擊,若再將塑膠納入衝擊更大;但他也指出,國際相關規範多由歐盟主導,臺灣經濟以外貿為主,在替代和管制上產業要思考因應。
除了歐盟的塑膠產品、化學品添加的相關公約,也可參考聯合國、歐盟訂定的削減目標以及指引;他也建議衡人力落差,強化回收率,以及將綠色成長基金挹注到循環技術的創新研發。
環境部長彭啟明表示,全球塑膠公約談判已進入深水區,雖然國際有高度共識,但在關鍵領域仍存在歧異,因此仍有延誤;但環境部減塑、限塑的立場不推遲。
學者:產業及早規劃替代因應管制
彭啟明表示,臺灣在 2018 年訂定一次性餐具、塑膠袋、飲料杯和吸管的限塑目標與期程,但此次公約草案納入非常多管制項目,包含塑膠微珠產品、香菸濾嘴等。
草案目前預定的上路期程不遠,也會對產業帶來壓力。環境部會持續觀察,明年邀請民間團體、業者共同討論,參考公約草案和國際貿易競爭力因素,調整國內到2035 年的減塑時間表。
環境部表示,目前正在進行的《循環經濟促進法》修法,將提供產業法律支持,進一步促進塑膠資源循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