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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15日開議 優先推動就業服務法等 外勞年限延長與保留聘滿出國一日仍有變數(2015-09-04)


  立法院9月15日開議,15日與18日將優先審查五大民生法案,其中《就服法》修正草案已被列為優先處理法案,有3修正條文4項重點,包括家庭類雇主聘僱外勞前須參加講習、中低收入與低收入戶聘家庭看護工免繳就安費、刪除外勞聘雇期滿須出國1日、外勞在台工作年限延長等,目前僅剩外勞工作年限是12年加留才機制或12年延至15年等,以及外勞聘雇期滿出國1日是否刪除,尚未達成共識。
  
刪除出國1日意見多元    勞部支持刪除流程簡化
由於刪除「聘僱期滿須出國一日」的規定,造成很大的反彈,正反兩面意見很多,有認為將加重外勞不必要的經濟負擔,更造成失能者照護上空窗期;但也有人擔心此舉對外勞不人道,會造成外勞一直無法返國探親,被迫持續工作,還有雇主也擔心,不好的外勞要一直僱用,無法等到該外勞聘僱期滿使其返國。
勞動部政務次長陳益民說明,立法院黨團協商先前5月份版本是15年加留才機制,但是沒協商通過,最新版本則是以「外勞在臺工作年限12年加上留才機制」,仍保留「聘僱期滿須出國一日」的規定,勞動部目前正積極與各黨團協商中。
陳益民強調,勞動部傾向刪除聘僱期滿外勞出國1日的規定,對外勞可減少仲介費,對雇主也可免除空窗期,對行政單位也可減少行政程序。陳益民說,《就服法》修正草案若是立院開議後順利三讀,預估10月就可正式生效實施。
勞動部指出,配合就服法第52條修正,針對優秀外勞的留才機制,日前已與國發會、經濟部、衛福部等相關部會與專家學者研商,初步將比照僑、外生評點制處理,建立外籍藍領技術工配額評點機制,須由雇主提出申請,其配分項目有雇主給付薪資高低、外勞學歷、語言能力、特殊表現等,將以其得分獲得在臺繼續工作的機會;至於先前有討論的藍領師傅制度,讓外勞銜接移民政策,到底其在台工作年限需9年還是12年才可轉化還在研議中。
據了解,立法院在9月1日朝野協商結果,開議日期照原訂時程為15日;但本會期將先處理朝野有共識的民生法案,其次是預算審查,之後才是政院總質詢。
 
外勞留才機制日前研議   評點制需雇主提出申請
立法院新會期的時程為,8日是程序委員會,將討論安排那些法案在15日或是18日審查,也就是15日開議當天院會馬上審查法案,18日院會也是安排審查法案,至於21日、22日院會則是預算案總質詢,22日審計長報告決算案,開議一周後25日起,才是行政院的施政報告與施政總質詢。
  這會期優先法案包括證所稅、彈性工時修法、就業服務法、組織法、募兵制條例等五大民生相關法案將優先審查,不過因處理法案的時間只有一周,可能無法全部三讀通過。
根據資料,在臺工作達9年以上有3,888人,其中9年以上未滿10年計1,452人,10年以上未滿11年計1,562人,11年以上未滿12年計874人。
外籍勞工在臺工作達9年以上,以從事家庭看護工作2,904人最多,其次為製造業工作779人;再依國籍區分,越南勞工3,142人最多,其次為菲律賓籍及泰國籍,分別為356人及352人。若以性別分,女性3,347人、男性541人。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