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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勞 1955 申訴專線 去年進線 3.5 萬通 交地方政府查處 2 千餘件 籲雇主遵守法令(2025-05-08)

本勞 1955 申訴專線 去年進線 3.5 萬通

交地方政府查處 2 千餘件 籲雇主遵守法令

          【外勞社記者二月廿七日臺北報導】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布 113 年「1955 本勞申訴專線」統計,進線總量有 3 萬 5,097 通,較前年 4 萬通減少近 5 千通,勞動法令申訴成功並交予地方政府查處有 2,671 件,其中申訴最多前三名為「工資未全額給付直接給勞工」、「延長工時未依規定給加班費」及「未定期給付工資」;勞動部籲雇主遵守法令並應核實依法給付薪資。

                    申訴工資未全額給付居冠

          1955 申訴專線原是提供移工、雇主、仲介業者等諮詢與申訴服務,在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法期間,將「1955」專線擴大功能,開放本國勞工申訴,整合所有勞動部諮詢檢舉專線,受理整合各項勞動條件申訴案件,即時派員實施勞動檢查,保障勞工權益。

          根據職安署統計指出,113 年 1955 本國勞工申訴專線進線總量計 3 萬 5,097 通,以勞動法令申訴及其相關事宜洽詢為主,部分涉及勞動法令諮詢。

          職安署說明,勞動法令申訴成案並交予地方政府及勞動檢查機構查處計有 2,671 案,部分申訴案件涉及多項違規,其中涉及違規法條總次數前五名依序為「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勞基法第 22 條第 2 項)1,071 件次;「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勞基法第 24條)763 件次;「未定期給付工資」(勞基法第 23 條)421 件次;「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勞基法第 32 條第 2 項)275 件次,以及「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勞基法第 38條)267 件次。

          另外,全國各地方政府及勞動檢查機構實際申訴檢查次量共 10,696 場(包括但不限於 1955專線申訴受理案件),較 112 年增加 499 件。

                    申訴勞檢 1 萬餘場次

          違規內容依序為「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勞基法第 24 條)1,360 件次,計罰鍰 3,926.8 萬元;「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勞基法第 22 條第 2 項)1,057 件次,計罰鍰2,446 萬元;「未核實記載勞工出勤紀錄」(勞基法第 30 條第 6 項)716 件次,計罰鍰 1,511.6萬元;「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勞基法第 32 條第 2 項)643 件次,計罰鍰 3,860.4萬元,以及「每七日中未有兩日之休息」(勞基法第 36 條)567 件次,計罰鍰 1480.4 萬元。

          依勞基法第 79 條規定,雇主違反工資與工時相關規定,將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勞動部強調,勞工需有適度的休息、合理的薪資,才能提供優質勞動力,讓企業穩定發展成長,勞資間共享經濟果實,共創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