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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看護工突遇重大傷病 減輕雇主負擔 即日起 勞動部啟動整合服務機制;家事移工災保強制投保對象 114 年季保費162 元(2025-05-20)

家庭看護工突遇重大傷病 減輕雇主負擔

即日起 勞動部啟動整合服務機制

          【外勞社記者三月十日臺北報導】當家庭看護移工突發重大傷病,雇主除擔心移工的健康問題,也會面臨家中被看護者無人照顧的困境。為了協助雇主度過這段空窗期,並確保移工獲得適當的醫療與照護,勞動部自 114 年3 月 10 日起正式啟動「家庭看護移工重大傷病整合服務」,提供即時且完善的支援機制。

          根據最新統計,截至 114 年 1 月底,全臺依法聘僱的家庭看護移工已達 19 萬 7,742 人,其中印勞有 16 萬 6,554 人最多,其餘是菲勞 2 萬1,457 人、越勞 9,499 人及泰勞 232 人。

                    邁入超高齡社會 看護需求提升

          勞動部說明,隨著我國邁入超高齡社會,國內家庭對看護的需求也隨之上升,全台依法聘僱的家庭看護移工達 19 萬 7,742 人,當家庭看護移工因故遭遇重大傷病時,雇主將面臨移工的重病照料及被看護者無人照顧等困境。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家庭看護移工因故遭遇重大傷病,其所謂重大傷病係以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項目為主,且致無法工作者,或提供診斷證明,或經地方政府專案認定。

          為解決此問題,勞動部即日起推出「家庭看護移工重大傷病整合服務」,提供單一窗口模式,讓雇主透過簡單通報,即可獲得整合性協助;另為減少雇主面臨的照顧空窗期,政府也將協助申請「擴大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或「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短期替代照顧服務」,一年合計可使用 52 天,確保被看護者獲得適當照顧。

                    1955 專線主動關懷 確保服務落實

          勞動部表示,雇主只需聯繫各地方政府的移工諮詢服務中心、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或撥打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地方政府即會啟動服務機制,派員關懷訪視,了解移工的健康狀況及雇主的家庭照顧需求,並提供適切的轉介、諮詢與協助。

          另外,地方政府也將協助聯繫移工母國的親屬,並依照實際需求提供支援服務,包括安置、醫療協助等措施。

          勞動部指出,為進一步瞭解雇主及移工運用相關服務資源之情況,1955 免付費專線將於接獲通報 1 個月後主動關懷追蹤雇主及移工之狀況,確保雙方均已獲得妥善協助。

          勞動部強調,「家庭看護移工重大傷病整合服務」不僅能減輕雇主負擔,也能確保移工在健康、工作與生活方面獲得支持,進一步促進勞雇關係和諧,達成雙贏目標。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服務,可撥打 1955 免付費專線洽詢。

 

家事移工災保強制投保對象 114 年季保費162 元

          【外勞社記者三月十日臺北報導】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指出,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為職災保險強制投保對象,114 年職災費率為 0.19%,其單月災保保險費為 54 元,每 3 個月(按季)寄發一次繳費單合計為 162 元,依規定全部由雇主負擔,雇主不得自移工薪資中扣收保險費。

          勞保局說明,現行家事移工受僱於自然人雇主屬勞保自願加保對象,自 111 年 5 月 1 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後,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為職災保險強制投保對象,由勞保局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資料勾稽,協助雇主為家事移工辦理災保加保。

          勞保局指出,為減輕家事移工雇主繳納保險費之手續及費用負擔,家事移工職業災害保險費繳款單係每 3 個月(按季)寄送一次,並於每年 2、5、8、11 月之 25 日前寄送,雇主應於繳款單寄送2、5、8、11 月月底(即月末日)前繳納,至遲應於寬限期限即次月 15 日前繳納;如為已參加勞(災)保單位之家事移工雇主,則仍維持按月寄送繳款單。

          勞保局表示,外籍家事移工之職災行業分類屬「家事服務業」,114 年職災費率為 0.19%,若以移工月投保薪資 28,590 元為例,單月災保保險費為 54 元,每 3 個月(按季)寄發一次合計為 162元,依規定全部由雇主負擔,雇主不得自移工薪資中扣收保險費。

          勞保局提醒雇主,為避免與發展署勾稽資料時間上的落差,如家事移工已離職,雇主應依規定填表通知勞保局為其辦理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