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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外勞薪資調整 勞僱諮詢案增加 重建處製作宣導單 已在臺須重新約定(2015-10-15)


  家事外勞薪資自104年9月1日起調整至17,000元,為讓雇主及外勞能快速了解勞動部薪資調整措施,維護勞僱雙方權益,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製作外語宣導單,於該處網站開放下載。家庭類外勞在臺多集中在雙北地區,新北市近期在入國通報時,了解外勞薪資情形,雇主、外勞的諮詢案件也明顯增加。
  重建處表示,自104年9月1日起,各國在臺辦事處對於新申辦外籍家事勞工勞動契約,薪資項目調整至17,000元進行驗證,至於之前已引進來臺的外籍家事勞工,因已與雇主簽妥勞動契約,如要變更薪資條件,須經由勞僱雙方重新約定,但與工資切結書相較,不得變更為不利內容。
  根據勞動部統計,截至8月底止,全臺外籍家庭看護工共20萬9,336人,家庭幫傭2,096人,地區上以雙北最多,臺北市有3萬9,433人,新北市3萬4,013人,臺中市2萬2,658人排在第三。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說明,有不少已在臺外勞詢問是否能直接適用新的薪資金額?若轉換新雇主,薪資能否增加;另外也有部分雇主在今年7月至8月間辦理勞動契約驗證,時值印尼、菲律賓等國逕行調整家事外勞薪資至17,500元的期間,因此也有部分雇主詢問是否可以按9月1日起的薪資給薪。
  新北勞工局表示,由於此次調整僅適用新的契約,若外勞已在臺,仍維持原契約的薪資數額,轉換案亦同,但外勞可與承接的新雇主協調薪資金額。勞動契約認證薪資如為17,500元,雇主仍須按此金額給付薪水。也有少數案件,勞動契約與工資切結書內容不同,會採有利於外勞的條件認定。
  也有仲介業者發現,已在臺外勞若雇主不同意調薪,就會要求轉換新雇主重新協議薪資,目前市場上看護工供不應求,因此若雇主堅持只願付15,840元薪資,不僅留不住外勞,市場上雇主可能也找不到新的外勞可承接。
  相關人士分析,薪資金額取決於市場需求,外勞如堅持超過17,000元的薪資,也有雇主都無法接受,最後因等待轉換期間屆滿,無人承接而返國的可能。不過地方勞工局也提到,家事外勞與雇主間,最重要的在於磨合,除非是經濟相當弱勢的家庭,薪資差額會造成較大衝擊外,一名家庭看護工在雇主處至少要花上半年的時間熟練照護工作,更換新人會造成一定程度困擾,也會是雇主必須考慮的重點。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