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推動偏遠地區勞資爭議在地調解服務,11月17日起新增八里區,截至目前共有15個地區適用,可就近在區公所由專業的獨任調解人協助調處,不必再跑到板橋處理,有需求的勞工可多加利用。
為方便勞工就近處理勞資爭議問題,新北市自102年推出勞資爭議在地調解服務,至104年9月共有217件申請案,297名勞工朋友就近於區公所調解。行政區部分,以汐止區137件最多,林口區23件次之,瑞芳區19件第三,其餘包括深坑區9件、萬里區8件、三芝區7件、烏來區、金山區和貢寮區各3件、石門區和石碇區各2件、平溪區1件。
此外,217件調解案件中,有122件調解成立,撤案有36件,雙方和解比例達七成二,為勞方爭取和解金1,705萬,242元。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雖然區公所調解會花費較高的成本,包括調解人、承辦人員,以及到偏遠地區的交通費用,但為真正落實便利勞資雙方,勞工局會持續推動。
目前適用的區域為八里、林口、三芝、石門、金山、萬里、汐止、瑞芳、平溪、雙溪、貢寮、深坑、石碇、坪林、烏來等15個區,以往勞資爭議調解只能在市府進行,開放區公所調解後,以深坑為例,約可省下2小時的通車時間,萬里區更可節省至少4小時。
勞工局呼籲,工作地點在上述地區者,可選擇在區公所內進行調解,勞工局受理案件後將儘速指派勞資爭議調解人到指定的區公所內進行調解,以維護勞資雙方權益。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