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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臺灣仲介引進越勞資格 近期檢討 越南仲介將陸續提報告 但無具體時程(2016-01-11)


  勞動部於104年7月重新開放引進越南籍家庭看護工以及近海漁工,解除長達10多年的凍結,但因試辦期間僅限最近一次評鑑A級以上臺灣仲介引進家庭看護工,以致僅有少部分國內業者符合申請的條件。近期越南海外勞工管理局已著手檢討,要求越南仲介公司提出相關報告,但還沒有明確的時程。
  據了解,越南當局2015年底發函通知所有越南仲介公司,要求其說明近半年引進的報告,包括引進情況、對於試辦期間的建議,以及工人所發生的問題如何改善等,已陸續收到業者回覆。對此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表示,是否近一步放寬其他評鑑等級的臺灣仲介公司引進家庭看護工,會由國內收集相關數據後做整體評估,目前無法確定何時會有最後結果。
  越南當局會對國外仲介資格進行審查,確認培訓設施、師資等各項條件符合海外勞工管理局要求,不定期更新名冊,提供給臺灣仲介做為申辦互貿的對象。根據越辦處資料,符合輸出家庭看護工的越南仲介公司,截至目前為止共計有53家,輸出近海漁工則有19家。另外勞動部公布103年跨國仲介評鑑成績,1,213家人力仲介業者參與評鑑,A級有286家,B級848家為最多,而C級則有79家。
  試辦期間為求慎重起見,越南對於海外工作的資格所設門檻較高,且要求全面落實各項培訓及考試。此外,初期僅限評鑑A級的臺灣仲介公司才能引進家庭看護工及漁工,之後越方同意近海漁工部分放寬至B級,但因家庭看護工較不易管理,國內仲介要取得A級並不容易,多數仍以引進廠工為主,開放引進半年後,事實上人數並未如預期大幅成長。
  越辦處勞工組長阮春造表示,去年下半年受理驗證文件,家庭看護工約2千多件,近海漁工1千5百多件,分別有800多人、300多人已入境。
  仲介業者認為,凍結十多年後才重新開放引進,在選工上面臨很多困難,對此已有越南仲介主動降低收費,低於越方所規定的標準,希望提供更多誘因。看護工年齡部分,越方規定須為25歲至45歲,如能放寬限制,也能增加部分勞力供應。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