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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令宣導會-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縮短法定工時(2016-01-12)


  因應105年起《勞動基準法》修正條文施行,重大變革如勞工退休準備金足額提撥以及法定正常工時縮短為每週40小時,其中攸關勞工權益及事業單位經營管理,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將於105年1月20日至2月26日在桃園市南北區辦理12場次勞動法令宣導會,請事業單位人員及關心自身權益之勞工朋友把握機會踴躍參加。
  104年2月修正通過《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於每年預估次一年度成就退休條件勞工所需退休金,並於次年度3月前一次補足準備金差額,105年3月即將到來,故請事業單位務必先行瞭解法令規定並依循辦理;另外105年1月1日起法定正常工時縮短為每週40小時,每月加班上限仍維持46小時,事業單位須注意如排班、給付加班費等相關事項,並不可因縮短工時而降低勞動條件,以免觸法又徒生爭議。
  本次勞動法令宣導會將在桃園勞工育樂中心、中壢區婦幼館各辦理6場次,皆採線上報名,報名請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網站(網址:http;//lhrb.tycg.gov.tw/)首頁-便民服務-線上報名-105年勞工退休金制度及勞動法令宣導會,請不熟悉法令規定者務必報名參加,如有疑問可撥打桃園市民熱線1999轉勞動條件科,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聞發布及聯絡人: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條件科
許家綺、張哲航科長 03-3322101轉6804~6805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 勞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