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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物價指數 衛福部調高各項津貼 241萬多人受惠 調整金額最多600元(2016-01-25)


  衛生福利部自今年起調高國民年金、低收入戶家庭生活及就學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等各項津貼及給付。每人每月依領取項目不同,調增金額在新臺幣69元至600元不等,估計約有241萬餘人受惠,增加經費116億元。
  為建立社會福利津貼制度化調整機制,自100年起已分別於國民年金法、社會救助法、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等相關法規,定期於每四年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所發布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公告調整,繼101年後,此次為第二次調整。
  衛生福利部表示,自105年1月1日起,調高各項津貼及給付金額,包含低收入戶三項生活補助依據補助項目及款別不同,由現行每人每月2,000元至1萬4,794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073元至1萬5,162元;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每人每月由現行3,500元、4,700元、8,200元,調整為3,628元、4,872元、8,499元;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每人每月由3,600元、7,200元,調整為3,731元、7,463元;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每人每月由新臺幣1,900元、2,000元、2,100元、2,300元,調整為1,969元、2,073元、2,177元、2,384元;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加計金額、老年基本保證年金、遺屬年金給付及原住民給付每人每月由3,500元,調整為3,628元;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及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每人每月由4,700元調整為4,872元。
  對於此次調整,民眾如有不清楚之處,可向戶籍所在地的社會局處洽詢,也可以手機或市內電話撥打衛生福利部1957免付費福利諮詢專線。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