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曾經轉換工作的菲勞,於國外申請海外工作證明(OEC)時不會被退件,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高雄及臺中分處近期通知所轄地區的仲介業者,建議於轉換的45天內,向該處重新驗證勞動契約,不需重複收取文件驗證費1,435元。
菲勞於契約到期前返鄉度假,或回國處理個人事務,可在臺灣先申請OEC,或選擇回到菲律賓時再辦理。不過先前有部分個案,因菲勞先前曾經轉換雇主,在國外申請OEC時所提供的勞動契約仍是前雇主的姓名,與現任雇主的資料不符,而透過三方合意轉換者也未蓋MECO的認證章,因此國外不予核發該項證明,後續處理會較麻煩。
MECO高雄及臺中分處1月底發布公告,提醒各仲介業者管理及照顧菲律賓勞工時,請務必確保每位菲勞持有在臺勞動契約,尤其菲勞返鄉前在辦事處申請OEC時,應出示勞動契約以便申請。另外,菲勞順利轉換新雇主者,仲介必須在轉至新雇主處工作起45天內,制定新的勞動契約,透過辦事處認證蓋章後,提供菲勞本人持有一份。
因外勞轉換雇主不用重簽勞動契約,有些外勞連新雇主是誰都不知道,如雙方另訂新契約,彼此的權利義務也能更明確。
由於MECO高雄、臺中分處現由菲勞中心主任Cynthia R. Cruz統一審理業務,所轄地區包括中部的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以及南部的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台東縣及外島地區,MECO日前已通知範圍內有登記的臺灣仲介公司,確保菲勞能如期返回臺灣。
高雄分處進一步說明,考量外勞辦理轉換後至取得勞動部核發接續聘僱函約需1個月時間,預估仲介約有2周的時間可準備勞動契約等文件,初期以宣導為主,並未制訂仲介未辦理的罰則,但仍建議業者確實依規定辦理。
臺北分處暫未跟進,但MECO也提醒北部的仲介業者,留意轉換菲勞可能出現的問題。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