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說明,為營造友善育兒環境,已有家庭照顧假、育嬰留職停薪、陪產假、哺乳時間、及撫育未滿三歲子女之受僱者,得請求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及調整工作時間等友善育兒措施;對此,多位立委要求勞動部應有極積作為,政府現在規定的是250人的企業需設置托兒設施或哺乳室,建議人數降至30人以上或100人,同時應增訂罰則。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1日邀請國發會、勞動部、衛福部、財政部、內政部與教育部等,進行「從友善職場、稅賦減免、經濟支持、托育服務、住宅政策等面向營造台灣友善育兒環境」報告,並備質詢。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質詢指出,移工在臺工作12年,最黃金時期都在臺灣了,勞動\部有無了解或統計,移工在臺生子人數,雇主會不會刁難其請產假、育嬰假等,她要求勞動部去調查移工生育需求;對此勞動部政務次長郝鳳鳴表示,移工是屬於客工非屬移民,勞動部未有相關統計,移工是可以請產假、育嬰假的。
國民黨籍立委王育敏質詢指出,250人以上企業應設托兒設施或採行托兒措施,普及率僅達八成,仍有二成250人以上企業未採行任何措施,她主張,要訂出罰責,強制實施。至於250人下、30人以上企業則先採自願性。
王育敏表示,目前僅要求250人以上企業應設托兒設施或採行托兒措施,受約束的家數僅2,823家,占企業家數占比僅1.1%;若進一步擴大到30人以上企業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採行托兒措施,預估有逾3.1萬家企業,占比可提升到12.4%,受惠勞工就可以擴大。
民進黨立委鍾孔炤則說,目前法規並無罰則對未設置托兒設施的企業開罰,都讓企業用跟托兒所簽約的方式了事,他呼籲勞動部應訂定罰則。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表示,250人的企業需設置托兒設施或哺乳室,這個法案是91年設立,以現在的工作環境應該將人數往下調整。不過他認為托育最根本的問題是「勞工時數過長」、「特休假沒有按時放」,他強調,如果今天勞工能夠按時下班,就能有足夠的時間陪伴孩子。
郝鳳鳴表示,勞動部有針對特休假制度做勞檢,以104年的勞檢結果來看,違反特別休假的比例有6.6%。他說明,目前規定,勞雇雙方對於特休假的日期協商不成,勞工、雇主各能決定一半的特休假日期,雖然現在沒有針對協商不成做出明確規範,不過這規範未來會列入研議項目。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