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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專案輔導勞檢 5月起展開 假別和事、病假分開 使勞工瞭解權益(2016-05-04)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宣布,自5月起將啟動性別工作平等專案勞動檢查,首先針對聘僱200人以上的住宿服務業實施輔導檢查,共計30家;檢查重點包括有生理假、陪產假、產檢假、產假、育嬰留職停薪、家庭照顧假以及提供哺集乳室育兒措施規定,搭配宣導及輔導手段,逐步協助事業單位建立友善合法的勞動條件,初查預計5月底前完成。
  勞動局統計,101年至105年4月底間受理性別工作平等申訴案件共計329件,以懷孕歧視161件,佔49%為最大宗,其次為性騷擾102件,佔31%,育嬰留職停薪有47件,佔14%,而每年的申訴案約有70件,並沒有減少的跡象。
  就業安全科長劉家鴻說明,住宿服務業女性從業人員比例高達51%,而此次專案檢查重點有6項,包括:一、訂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公開揭示。二、將生理假、安胎假、家庭照顧假與病假、事假分別羅列,即在工作規則或管理系統中,讓勞工清楚知道可以申請的假別。三、依法給予生理假、安胎假、產檢假、家庭照顧假等且不得影響員工全勤獎金、考績或不利處分。四、依法讓育嬰留停申請復職員工恢復原職原薪。五、250人以上雇主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措施。六、女性夜間出勤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交通工具或女工宿舍。包含勞基法在內共涉及22項條文。
  劉家鴻指出,此次和過去勞檢不同之處,除檢查外也包含宣導和後續輔導落實,事前也會通知事業單位準備相關資料,但過程中如企業有非常明確的違規事實,還是會處分。
  罰則部分,未依規定訂定、揭示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違反其他性平促進罰鍰為2萬至30萬元,違反懷孕歧視處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
  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過往性平申訴成立與否多透過性平會認定,勞檢執行過程須和事業單位逐一溝通,具體看出有無人請這些假、請了有無不利對待,第一階段由事業單位自我檢核後,再執行勞檢,她希望第三階段要求雇主提改善計畫,逐步建立友善職場文化。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