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雇主聘僱外勞後,依舊要求外籍看護工包辦所有的家務工作,甚至到店面幫忙,對聘僱法令的觀念薄弱,或是所有事情都由仲介代辦,忽略自身應負起的管理責任。為減少新聘外勞雇主觸法以及勞僱雙方磨合期,充分認知雙方的權利及義務,自105年7月1日起,第一次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的雇主,均應參加聘前講習。
雇主可於線上參與講習 持自然人憑證登錄資料
勞動部6月15日開放「雇主聘前講習資訊網站」,網址:
http://etraining.wda.gov.tw,提供民眾公測,並將「初聘外勞停看聽」國、臺、客語影片上傳於網站影音專區,另外,參與「臨櫃講習」和「團體講習」的雇主,也可在該網站申請預約,或可以雇主身分證字號及姓名登錄後線上觀看。開放測試期間如有任何問題,可直接填寫使用意見回覆。
就業服務法第48條之1新增規定,雇主首次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或家庭幫傭前,須參加聘前講習,於去年10月修正公布。勞動部規劃,聘前講習採「網路講習」、「臨櫃講習」及「團體講習」等3種方式辦理,聘前講習時數為1小時,並自105年7月1日實施。
依規定,參與講習對象除雇主本人外,可由與被看護者或被照顧者間具有相關親屬關係,且共同居住或代表雇主對外勞行使管理監督地位的親屬參加。
勞動部說明,採「網路講習」的雇主,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網站參加,採「臨櫃講習」者,則建議事先至網站預約,再到公立就業中心上課。另外,雇主若同時參加講習人數達10人以上者,也可以向各地方政府預約至其指定場所參加「團體講習」。
10人以上可辦團體講習 參訓資料將登錄於系統
完成聘前講習者,參訓資料將登錄於勞動部的「雇主聘前講習資訊網站」,做為雇主辦理聘僱或接續聘僱許可時的申請文件。
「初聘外勞停看聽」影片長約1小時,以生活化方式讓雇主了解聘僱前應充分做好家庭內溝通,了解外勞文化習俗及飲食習慣,外勞起居空間也應有充分遮蔽,不可安排在陽台等開放空間,尊重其隱私,並彙整雇主常見違反規定態樣、外勞入境後應辦事項,才能以同理心尊重家中的好幫手。
勞動部也發布函釋,界定參與聘前講習的條件,家庭類雇主在7月1日起第1次引進或接續聘僱外勞,應依規定參加聘前講習。而第一次聘僱的定義,是指雇主過去未曾取得勞動部核發的聘僱或接續許可(不論聘僱許可期間長短),於7月1日起引進或接續聘僱外勞者,即屬應參加講習的適用對象。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