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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對去年財稅資料 勞保勞退逕調34萬人 企業欲更正 函到30日內檢具薪資等辦理(2016-07-20)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表示,運用104年度之財稅薪資資料,查核比對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通知逕調勞、就保投保薪資單位4萬餘家,逕調人數15萬餘人,通知逕調勞退提繳工資單位4萬餘家,逕調人數19萬餘人,逕調通函及名冊分別於105年6月底及7月底寄發,如有不符,事業單位可於收到逕調通知函30日內,檢具薪資佐證資料(如薪資明細等)寄送勞保局辦理更正。
  勞保局強調,辦理財稅薪資逕調後,會將被逕調單位列入後續之追蹤查察,如屬多次、連續被逕調等單位則辦理專案查核,經查核違法屬實即予裁罰。
依勞保條例規定,勞工薪資,如在當年2月至7月調整時,企業應於當年8月底前將調整後之月投保薪資通知勞保局;如在當年8月至次年1月調整時,應於次年2月底前通知。其調整均自通知之次月1日生效。故企業可視業務需要及員工月薪資總額異動情況,至少每隔半年(每年2月及8月)按所屬員工之平均月薪資總額覈實申報員工投保薪資調整,但勞工薪資如有變動,亦可隨時申報調整,並非投保薪資之調整僅能在每年2月及8月申報。
為維護勞工之勞、就保及退休金權益,避免雇主低報勞工薪資,勞保局每年都會運用財稅資料去比對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以往是只能拿到前2年資料,申覆機率比較高,自去年開始能拿到隔一年的財稅資料,準確率較高,申覆率也降低。
勞保局表示,105年度透過財政部協助取得104年度財稅薪資臨時所得檔辦理財稅逕調,更能貼近勞工逕調時之實際薪資,惟因仍有時差,故勞工逕調後之金額如與目前每月薪資總額不符,事業單位可於收到逕調通知函30日內,檢具薪資佐證資料(如薪資明細等)寄送勞保局辦理更正。又如有其餘員工勞、就保投保薪資、勞退提繳工資不符者,亦請速填具投保薪資、提繳工資調整表覈實申報調整。
勞保局運用104年度之財稅薪資資料,勞、就保投保薪資逕調4萬餘家,逕調人數15萬餘人,預估每月增加保險費收入6千餘萬元;勞退提繳工資逕調4萬餘家,逕調人數19萬餘人,預估每月增加退休金9千餘萬元。並自逕調日105年7月1日、8月1日起按調高後之金額計收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