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印尼臺北經濟貿易代表處近期發布公告,申請「勞工簽證」者如指定醫院體檢表內「麻疹」及「德國麻疹」抗體檢測呈現「陰性」者,仍應完成MMR疫苗接種後始可申請,且必須使用代表處指定的體檢表格式,否則不予受理,駐印代表處並通知印尼仲介公司遵照前述原則辦理,以符合衛生福利部規定。
至於「學生簽證」,如指定醫院體檢表內「麻疹」及「德國麻疹」抗體檢測均為「陽性」,且體檢報告為「合格」者,代表處就會受理其申請「居留簽證」;如「麻疹」及「德國麻疹」抗體檢測結果為「陰性」,且無其他檢查項目「不合格」,則僅能受理「停留簽證」申請,申請人抵臺後需完成該疫苗注射並取得接種證明,再向外交部領務局申請改辦「居留簽證」。
衛生福利部日前發函外交部說明,外籍勞工申請入國簽證時,應檢具經認可醫院核發的健檢報告,並使用我方規定的格式。倘因疫苗缺乏或其他因素致無法提供接種證明者,則應進行麻疹或德國麻疹抗體檢測,如抗體檢測呈「陰性」,仍應完成MMR疫苗或抗體缺乏之該項疫苗接種後,再行辦理外勞工作簽證;不符合所規定的條件時,則不予核發簽證。
至於印尼健檢醫院缺少MMR疫苗部分,建議由院方及印尼業者向該國政府反映。
此外,如印尼體檢醫院擅自更改我方所規定的體檢表格式,外交部也已要求我駐外館處婉拒受理。
駐印代表處表示,來臺工作的印勞因普遍不具有抗體,因此過去的作法多是由印尼仲介直接帶去施打疫苗,但有業者向代表處反映,近期印尼醫院的MMR疫苗嚴重短缺,因此提出權宜措施,如該項目的抗體檢測為陽性,即不需施打疫苗,但如檢測結果為陰性,仍應完成疫苗接種才能來臺。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