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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白領法令限制多 國發會將修外國人才專法(2016-11-23)


  礙於現行法令限制,有許多高階外籍人才來台工作,但家人卻無法在台合法就職,甚至子女成年後,還須離開台灣,影響外國高階人才來台意願,國民黨立委許毓仁22日上午舉行「台灣,你的人才策略在哪裡?」記者會,主張修法鬆綁相關限制,同時政府應建立單一窗口,將台灣塑造招攬國際人才的友善環境。
  許毓仁指出,將針對《移民法》第23條與第25條、《國籍法》第9條與《就業服務法》第42條提案修法,其修法訴求為讓外籍專業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權後,配偶、子女也可以連帶取得永久居留權,取得永久居留權後,配偶和子女可以工作;取得居留權或永久居留權者,年滿20歲無法自理、身心障礙者可以取得永久居留權;外籍人士應該先取得國籍之後再放棄原來的國籍。
  出席記者會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蔡孟良表示,政府相當歡迎各國高階人才來台發展,因此各項法令都往鬆綁方向前進,針對取得永久居留外籍人士的配偶、子女居留及工作問題,勞動部也跟許毓仁有相同的修法方向。
  國發會人力發展處長林至美則指出,國發會已經提出完善我國留才環境方案報院核定,有部分涉及修法,國發會彙整意見將擬外國人才處理專法草案,將在年底前報請行政院審議,再送立院審查。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