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雇主因不了解法令,在急需看護人手時未確實查驗其身分,而不慎聘僱到非法外勞,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即日起將鎖定轄內52家醫療院所進行宣導,於大廳、小吃街等公眾場合主動對民眾宣導,告知聘僱外籍看護工應循合法管道申請,以免遭受15萬元以上的高額罰鍰。
勞工局預計4月底前完成第一輪的訪視,目前正與各醫院聯繫前往的時間,若成效良好,後續將選定規模較大的院所再執行一遍。
有鑑於過去執行醫療院所訪查或接獲檢舉案件時,往往會發現有部分民眾聘僱行方不明外勞擔任臨時看護的情形,顯示家中突然有成員生病,在急需護人力之下,很容易透過非法仲介發放小廣告找到臨時看護人力而觸法,因此新北勞工局近三年持續將醫療院所列為重點宣導對象。
勞工局說明,往年執行方式,主要是請護理站人員協助留意民眾是否聘有外勞,並提醒應循合法管道申請,以及在住院須知中增加相關文字,提醒民眾不可僱用非法外勞;今年除透過院方人員的協助外,勞工局將派員到醫院大廳、小吃街等出入頻繁的場所,直接面對民眾宣導相關法令規定,避免雇主誤聘非法外勞。
違反就服法第57條第1項第1款「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聘僱外國人」,或第44條「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將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違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勞工局提醒,民眾申請外籍看護工,依法須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聘僱外籍配偶時,必須檢視其外僑居留證、戶籍謄本的正本資料,並拍照或影印存底,確認依親身分。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