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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報稅季 扣繳憑單所得應扣除自提繳金額(2017-05-02)


  105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即將於106年5月1日開始申報,105年度內有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的勞工朋友,勞保局提醒,報稅時請注意扣繳憑單所得總額是否已扣除自願提繳金額。
  勞保局說明,參加勞退新制的勞工朋友,如在105年度有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規定,其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之金額,得在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例如:甲公司勞工王君105年度每月工資總額5萬元,全年薪資所得(包含年終獎金)計70萬元,當年已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3萬6,432元(提繳工資50,600×6%×12個月),則甲公司應為王君開立之扣繳憑單給付總額為66萬3,568元(70萬-3萬6,432)。
  另外,勞保局為方便民眾報稅及核對所得扣除額,已將105年度勞保、國保及農保的個人繳費資料提供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被保險人如果是以網路列舉申報綜所稅,在申報時,報稅系統會自動顯示105年度可扣抵總金額,不須另行檢附繳納資料。
  勞保局提醒,依所得稅法規定,健保費可全額列報扣抵,不受每人每年2萬4,000元的保險費列舉扣除額限制,而勞保費與其他人身保險費(一般商業保險、國民年金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等)之列舉扣除額度合計上限為2萬4,000元。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