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工作者安全與健康,強化業主及事業單位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設施,並建立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之資訊公開機制,增進民眾對於職場安全維護及監督之瞭解,勞動部10月16日訂定「勞動部公布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作業要點」,建置「全國職災地圖」,未來只要工作場所發生職災死亡案件,一律資訊揭露,公布業主、事業單位、發生場所、死亡人數及原因;作業要點106年12月1日實施。
根據作業要點規定,凡屬《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二項第一款,即發生死亡災害者,即屬應公布的重大職災案件。工程對象包括鐵路、公路、水道、隧道、橋梁等工程興建、改建、修繕或養護,或一般電信線路、輸配電線路、水電煤氣管道敷設、拆除或修理等,另一般建築物進行室內或室外修繕工程也包括。
依作業要點,只要勞檢單位確認職災資訊經核定後,即可在勞動部建置的重大職業災害資料庫公布,提供民眾查詢、瀏覽。資訊公布內容將包括事業單位、業主、地址、死亡人數及原因等。不過若事業單位非因現場安全衛生管理或設施不良等情節,致發生職災者,得免公布資訊。
勞動部指出,公布重大職災對象以建築物新建工程、提供對外營業或供公眾使用者為限;另外,勞工找工作時,也可以透過職災地圖了解雇主過去職業安全表現。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