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立於民國八十一年 勞工委員會核發許可證第
  • 0042
首頁/新聞中心/新聞訊息
< 回上一頁 >

立法院審攬才專法 民團批未總額管制 未建立藍白領外勞政策 不得擴大開放外勞(2017-10-19)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10/19)將排審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所提《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勞工陣線18日上午在立院召開記者會批評指出,這部草案中充滿大量空白授權,並無明確規定各項措施開放人數之上限,全權交由行政部門自行決定,要求在整體藍領及白領外籍勞工總量管制機制完整建立並落實之前,不得再擴大開放引進外勞。
 《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標榜「四大鬆綁」總計23條,包括:外國專業人才雇用期間從3年延長到5年、外國人可來台尋職1年,學生或畢業生可以來台尋找實習機會1年、所得200萬以上者課稅減半、配偶與未成年子女來台立即享有健保不受6個月等待期限制等鬆綁措施。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表示,行政院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並沒有整體白領外勞的總量管制,大多數的開放措施也沒有人數限制,草案中的「限額」不需要國會審議,受衝擊之本國勞工也無表達意見的機會,亦無具體的計算指標或公式,要引進多少完全由行政部門關起門來決定。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則指出,雖然行政部門或護航立委都一再宣稱,把關的薪資門檻4萬7,971元不會鬆綁,但是該薪資門檻其實是2004年的標準,根據勞動部「職類別薪資調查動態查詢」的統計資訊,2016年工業及服務業專技人員每人月平均薪資已高達6萬6,749元,薪資未提升反造成台灣人才外流,這部草案完全是舊酒裝舊瓶。
  經濟民主連合祕書長陳冠宇說明,現行外國人來台灣企業實習的規範是根據經濟部於2006年訂定公布的《企業及法人申請外國籍學生來中華民國實習要點》。該項要點僅九條,相當簡陋,對於實習者的各項勞動條件,如工時、休假、津貼、保險都沒有任何規範,更沒有任何救濟機制;更糟糕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申請窗口是投審會,他呼籲政府應該先建立健全的實習體制,相關業務也應該由勞動部辦理,再來討論要不要開放外國人來台灣實習。
  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張烽益指出,攬才專法大慷全民健保之慨,對所謂外國專業人才的配偶與未成年子女來台落地後立即享有健保保障,不受目前外國人最少要納保6個月的限制。另外其所得超過200萬以上部分將減半課稅,這是犧牲賦稅公平,來製造企業雇用外國人誘因。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