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11月10日說明解決缺工、缺人才相關對策,院長賴清德特別提到,要談攬才,就不能不談移民政策。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表示,現行家庭看護工得有條件延長在台居留年限至14年,而產業界也多次建議將其他行業別的外勞也能一併納入,目前已著手思考如何將現有以及未來計畫性的人才、人力移入,由現在的短期工作延長到更長期停留,甚至移民,除了保障其勞動權益外,也讓具有豐富經驗、對台灣生活、語言熟悉的人才可以長留久住。
林萬億指出,過去的移民政策多為婚姻跟依親,勞動移民的限制相對嚴格。對於台灣需要的藍領人力,例如農業、長照領域、漁業或某些特定產業,將考慮是否從高中職、大學引進外籍學生,在台灣獲得知識、技能、語文能力,也適應文化及生活習慣,如符合國內的人力需要,應開放他們移民及永居。
當天國發會並提出攬才七大策略。其中「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已在10月31日於立法院完成三讀,包括鬆綁聘僱及居留期限、放寬外籍人才配偶及子女永居門檻、核發就業金卡等,預計明年農曆年前完成相關配套,母、子法同步實施。
去年僑外生畢業人數7,028人,約有四成留台工作,新南向國際生源預估由去年的3.2萬人成長至108年的5.8萬人,僑外生畢業後留台尋職期間,規劃由現行的6個月延長至1年。
依現行白領外國人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36條規定,明定外國人從事專門技術工作,雇主資本額須達新台幣500萬元或營業額1,000萬元以上,換句話說,僱用外籍專技人員的企業,都必須有一定規模始可僱用,目前正研擬修正令釋規範,透過「通案會商」方式,新增5+2產業企業納入免除資本額、營業額限制,協助中小企業進用國際人才。
勞動力發展署組長薛鑑忠進一步說明,目前對於是否要全面取消限制,或是下調門檻都還在討論階段,尚無實施的時間表。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