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立於民國八十一年 勞工委員會核發許可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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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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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境與定期健康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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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勞工入國以後還需要辦理定期健康檢查嗎?
(2012-06-22)
外籍勞工入國後滿6、18及30個月的前後30天內需安排辦理定期健康檢查,並於15日內將健康檢查結果函報當地衛生局。
若沒有於期限內安排辦理定期健康檢查或函報當地衛生局,會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
如果已經收到衛生主管機關通知辦理,卻依舊沒有前往辦理,則會廢止部分或全部的招募及聘僱許可。
完整一覽
聘僱關係提前終止與轉換
工作相關契約與薪資給付
入出境與定期健康檢查
外籍勞工保險
管理方面(含文件表格)
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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