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立於民國八十一年 勞工委員會核發許可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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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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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僱關係提前終止與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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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雇主原本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原因消滅(如:被看護者死亡),有哪些事情需要辦理呢?
(2012-06-26)
雇主應在30日內向勞委會申請外籍勞工轉換雇主,或者經外籍勞工同意後,在期限內辦理手續安排出國。如果在登記轉換期間,就己經有新雇主願意承接,應該要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資料結清。
完整一覽
聘僱關係提前終止與轉換
工作相關契約與薪資給付
入出境與定期健康檢查
外籍勞工保險
管理方面(含文件表格)
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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